近日,福建省物價局發布《福建省物價局關于新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告》指出,鑒于國家發改委已對生物質發電、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新能源發電項目制定了統一上網電價政策,從簡政放權角度考慮,不再針對上述新能源發電項目單獨發文明確具體上網電價。
風力發電、光伏等發電項目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納入規模或承諾價格的,按照競爭或承諾確定的上網電價執行電價及補貼政策;未通過競價等方式直接納入規模和不限規模的,執行對應資源區、對應年份上網電價及補貼政策。同時,每年1月30日前,向物價局報送上一年度全年省內新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政策執行情況。